儘管在美國30歲以下的女性中,有68%自稱女權主義者(在英國這個數字約為60%),隨夫姓的現象在現今西方社會依然常見。
目前並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女性婚後必須隨夫姓,但在大多數英語國家,隨夫姓被視為傳統,西方社會普遍相信隨夫姓能幫助與伴侶和新家庭建立更深遠的連結。這個傳統在某些地區已經根深柢固,甚至有出現過僅僅因為母親和孩子姓氏不一樣,而被懷疑是兒童拐帶的案例。女性隨夫姓被視為一種向外表達承諾和團結的方式,在西歐大部分地區很多人仍在遵守。只有西班牙和冰島的女性會保留娘家姓。
按照我自己在英國職場的觀察,很大部份的職業女性會選擇在婚後隨夫姓,她們會跟隨法律程序(Deed Poll)正式改名,也會要求把夫姓反映在她們的專業工作裡(比如更改工作郵件地址)。不過也有很多的職業女性仍會在他們的電子郵件簽名(Email Signature)加上(née娘家姓)的備註,例如Ann Smith嫁給John Edwards後會改寫成Ann Edwards (née Smith)。
似乎根據女性的職業地位也會有所不同,如果女性已經身居要位,例如是副總裁(Vice-President)或以上,或是有例如博士(Doctor)的尊稱,她們或會更傾向用原來姓氏來保留她們本來的身份建立(Identity)。
另一個有趣的地方,似乎這也和夫妻雙方的文化背景有關,例如亞裔除了日本之外都不常見隨夫姓,結果會看到:
-如果夫妻雙方都是歐美裔,妻子會隨夫姓
-如果丈夫是歐美裔,妻子是亞裔,妻子會隨夫姓
-如果丈夫是亞裔,妻子是歐美裔,妻子會隨夫姓
-如果夫妻雙方都是亞裔,妻子不會隨夫姓
不過最終選擇權始於都會在女性手上。隨著LGBTQ+越來越普遍,隨夫姓可能會變成逐漸沒落的傳統。我自己是比較好奇會不會有丈夫選擇隨妻姓。
附圖是一名女姓在關於不隨夫姓的機智回應,在Twitter和LinkedIn都引起了關於這個傳統的極大回響和討論:
Q: 我非常想知道那些不願隨夫姓的女性是根於甚麼原因
A: 因為我的姓氏是BEST(最棒的)